同地区使用同样途经接种相同疫苗时,由于接种的方法不同,出现免疫效果,差异很大的情况。不规范的免疫方法会给养殖户带来经济损失,在免疫接种时应尽量避免,提高免疫效果。
1、不考虑母源抗体影响,随意选择首次免疫日。如日龄太小,会出现疫苗被母源抗体中和;日龄太大,可能处于疾病潜伏期,则会促使发病。
2、不执行规定的免疫程序,自行免疫,致使疫苗间出现互相干扰。例如,同种疫苗加强免疫至少要10天以上。
3、接种前饮水器、食盘不清洗,部分疫苗被脏物吸收。
4、接种时饮水器、食盘太少,不能确保所有禽只同时得到免疫。
5、接种时混料过多或稀释用水量过大,禽只在一定时间内摄食不到足量的疫苗或接种前没有充分停水、限料、禽只没有强烈的饥渴感,因而不能在一定时间内得到有效免疫。
6、有些要求加保护剂的疫苗,如法氏囊病苗,使用时不加脱脂奶粉或者加了不完全的脱脂奶粉,也会降低免疫效果。
7、在注射接种过程中漏防较多或针头插入过浅,疫苗外流。实际上防疫密度低于80%,是达不到防疫效果的。
8、对某种传染病常发地区不进行加强免疫,不能有效抵抗该烈性传染病强毒的攻击。
9、疫苗接种前后使用对疫苗有杀伤力的药物,如病毒灵、抗毒威、丧失或降低了疫苗毒力。
10、不注意疫苗失效期和保存方法,使用无效果的疫苗。
11、棚舍周围环境已被污染或长久不除禽粪,在这种环境下即使用过疫苗了,也难以保证传染病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