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用性 兽药是专门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畜禽等动物疾病的药品,这种专用性表现在其作用、用途、用法、剂量等的严格规定和不可取代上。例如,抗细菌类抗生素能够抑制或杀灭敏感的病原菌,可用于防治细菌性疾病,而对病毒性疾病没有防治效果,只能应用于病毒性疾病的并发症和继发感染。这一特性决定了国家对兽药必须采取特殊的管理办法,兽药的生产、经营、应用,必须遵守国家兽药管理法规。
2两重性 兽药在发挥防治疾病的有利作用的同时,往往还会产生与用药目的无关甚至有害的不利作用。例如,某些兽药的副作用、毒性作用、过敏反应等;某些药物或饲料药物添加剂,应用后会在畜、禽组织或蛋、乳等产品中残留,人们食用时,有可能危害健康。瘦肉精中毒事件,就是典型的案例。兽药的这一特性,要求在应用时,必须本着趋利避害的原则,慎重选药、用药。
3时效性 兽药同任何化学物质一样,会受外界空气、光线、温度、湿度以及生物等因素的影响,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衰变,使其药效降低或失效,甚至产生有害作用。因此,兽药必须标明有效期。兽药的这一特性,要求根据不同药物的理化性质,妥善保管,按规定的有效期销售和应用。
4畅无价性 兽药的无价性是指其使用价值与其经济价值并不一定成正比例关系。这是因为,相同防治效果的兽药,其原料来源、生产工艺、研发投入差别很大,有些兽药的原料便宜,生产工艺复杂,研发投入很大,价格很贵;有些兽药原料很贵,生产工艺简单,研发投入不大,价格比较便宜;还有些兽药原料便宜,生产工艺简单,研发投入不大,价格自然便宜。最后一类兽药,只要很小的代价,就能取得预期的防治效果,充分体现了兽药的无价性。因此,兽药在生产、经营、应用中,不能仅仅以价格高低论兽药的好坏,也不能将兽药像一般商品一样划分为若干等级,而只能区分为合格兽药与不合格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