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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疫病的防治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07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50

养殖场疫病的防治措施

严格贯彻执行综合防制措施

加强鸡群的饲养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鸡场兽医卫生综防措施,是保障鸡只正常生长发育,增强机体抵抗力减少疫病传播机会的重要工作,也是防止各种疫病发生的基础工作,必须重视。

疫苗接种

一疫苗种类

我国目前生产和使用的鸡新城疫疫苗有两大类,即弱毒力株活苗和灭活苗。弱毒力株活苗有中等毒力的Ⅰ系苗及弱毒力的Ⅱ系苗(B1株)、Ⅲ系苗(F 株)、Ⅳ系苗(LaSota株)及克隆-30等。Ⅰ系苗多采用注射的方法,该苗具有产生免疫力快,免疫力坚强和免疫期长的特点,适用于广大农村养鸡场,或该病严重流行区和受威胁区的鸡只使用,一般用于2月龄以上的鸡只,也可用于鸡群发病时紧急预防接种。Ⅱ系苗免疫后7~9天产生免疫力,适用于肌注、点眼、滴鼻、气雾等多种免疫方法,该苗对呼吸道免疫效果最佳,在气管、肺、呼吸道等部位有形成局部免疫的性能,能产生中和抗体,可用喷雾接种法供紧急预防。Ⅲ系苗可用于雏鸡免疫,饮水免疫效果很好,滴鼻或肌肉注射有时引起轻微的呼吸症状,翅膀刺种的免疫效果有时很理想。Ⅳ系苗多用于B1株或F株初免后的加强免疫。灭活苗安全性好,母源抗体对其影响小,产生的免疫力和免疫期超过任何种类的新城疫活苗,采用注射。

二 免疫程序的制订

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包括疫苗种类、鸡龄、母源抗体水平(常采用血凝抑制试验进行监测)、机体的健康状况、环境条件等因素来制订合适的免疫程序,以期达到预期的防制效果。常有以下几种程序供鸡场参考。

1 鸡只7~10日龄时进行首免,可选用弱毒力苗如Ⅱ、Ⅲ、Ⅳ系疫苗、克隆-30苗滴鼻、点眼。二免在首免后15天,即当鸡龄22~25日龄时进行,方法及疫苗同前。如首免用克隆30苗,二免用Ⅳ系苗。二免后20~25天即鸡只在42~50日龄时进行三免,使用Ⅳ系苗,在本病安全地区采用饮水方法,不安全区或高发季节用滴鼻和点眼,还可用气雾免疫。60日龄以上的鸡根据监测的抗体水平进行气雾免疫。

在农村鸡场,鸡只60日龄以后用I系苗注射1次,鸡群开产前再注射Ⅰ系苗1次,当鸡群产蛋高峰过后仍用Ⅰ系苗注射免疫,可直至鸡群淘汰。

2鸡只7~10日龄时进行首免,可选用弱毒活疫苗进行滴鼻、点眼,同时每只鸡注射油佐剂灭活苗0.5毫升。二免在鸡只开产前即120日龄左右进行,每只鸡注射油佐剂苗0.5毫升。整个饲养周期(500天)内只免疫三次。

或首免用弱毒苗滴鼻、点眼,首免后15天进二免,用Ⅳ系苗每只鸡注射1羽份,同时在另一部位注射油佐剂灭活苗0.25毫升,三免在鸡只120日龄左右,每只鸡注射油佐剂灭活苗0.5毫升。整个饲养周期内只免疫三次。

3对于母源抗体过低的鸡群,可考虑用Ⅳ系、Ⅱ系苗等弱毒苗于1日龄进行滴鼻、点眼、气雾免疫,30~40日龄时再用同一种疫苗作饮水免疫可在整个饲养期可获得坚强的免疫力。

或 1日龄用Ⅳ系、Ⅱ系苗等作滴鼻、点眼、饮水或气雾免疫,同时应用油佐剂灭活苗0.5毫升皮下注射,免疫力持续70天以上。70~80日龄用Ⅳ系苗饮水或气雾方法进行二免,120日龄后,或产蛋前(140~150日龄)再皮下或肌肉注射1毫升油佐剂灭活苗,可保持整个产蛋期免受新城疫的感染。

对于母原抗体不平衡、参差不齐的鸡群,应进行多次弱毒苗免疫,或应用弱毒苗和油佐剂灭活苗联合使用,才可能获得较好的免疫效果。同时要随时监测免疫鸡群的抗体水平,在鸡群抗体水平偏低或参差不齐时,特别是在鸡只80日龄和产蛋高峰过后应立即进行气雾免疫以保持鸡群有高度一致的抗体水平。

成年产蛋鸡发生非典型新城疫后,一般不进行紧急预防注射也能耐过,但雏鸡或育成鸡发生时就采用紧急预防注射的方法,常可收到终止疫情的作用。

在发病早期,使用抗血清、卵黄抗体有一定的治疗效果,可以减轻症状和降低死亡。

抗鸡新城疫血清或卵黄抗体在发病早期应用,对病鸡有一定的治疗效果,按鸡的每千克体重,肌肉或皮下注射2~3毫升。

发生新城疫后的扑灭措施

鸡群发生新城疫后,要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扩大传染。主要措施有:将死鸡火烧或深埋于地下1米处,病鸡与健康鸡群隔开,健康鸡接种Ⅰ系苗等进行紧急预防,封锁发病鸡场,进行彻底严格消毒,在疫病流行过后观察1个月再无新病例出现,且进行最后一次彻底消毒后才解除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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