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在推行以“放开经营性、强化公益性”为主要内容的兽医体制改革后,实行了“以钱养事”新机制,从政策、资金、宣传、组织等多方面加强动物防疫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政府职能,推动了动物防疫工作的全面开展。但从基层动物防疫的实际情况看,防疫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直接或间接地威胁着畜牧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动物防疫的“三大梗阻”
资金拨付梗阻。2006年以来,湖北省实行“以钱养事”新机制,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重点解决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疫问题。这可以大大减轻县、乡两级政府的经济压力,从根本上解决困扰多年的“无钱办事、无人做事”的问题,对开创防疫工作新局面极为有利。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防疫资金拨付过程中出现种种障碍,流动不畅,截流防疫经费,拖欠、克扣防疫员劳动报酬的现象时有发生,极大地阻碍了防疫工作的正常进行。
素质提升梗阻。近年来,动物防疫员队伍在改革中不断调整,但仍然没有摆脱“结构老龄化”的趋势。基层防疫员队伍素质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业人力资源储备下降,二是招聘公正性缺失,三是技术培训工作滞后。由于素质较差,一大批防疫员缺乏疫苗使用、注射操作和应急处理等基本作业技能,免疫质量难以保证。
防疫监管梗阻。《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动物防疫工作。督导防疫工作是国家赋予畜牧兽医部门的神圣职责,而防疫员招聘、防疫资金安排和防疫组织管理均由乡政府控制,由于责、权、利没有很好统一,畜牧兽医部门只能管事,不管人和钱,造成防疫监督管理不和谐。由于监测经费和多种条件限制,流行病学调查和抗体监测均处在初级阶段,只是对春秋两季防疫进行例行监测,监测的种类和覆盖面都不大,对防疫工作难以起到有效指导作用。当前我国畜牧生产以中小型养殖场(户)为主体,环境条件和疫病控制水平差,特别需要开展疫病监测工作。长期以来,我国动物防疫检查已经形成惯例,检查方法、形式十分雷同,各乡镇在应付检查方面的方法繁多,弄虚作假的情况时有发生,致使检查的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没有起到有效监督作用。
重拳出击催生三项变革
我国国情决定了分散养殖将长期存在,动物防疫工作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必须进一步转变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思路,寻求新的突破。
改变资金拨付方式。“以钱养事”新机制的实施,重点是解决防疫这件公益性工作的资金问题。而现行的“以钱养事”资金拨付方式很难达到上述目的。因此,必须迅速改变防疫资金的拨付渠道,形成方便、快捷、高效的资金运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资金的“瓶颈”制约,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具体方法是:省财政将“以钱养事”资金拨到市(县)财政,再由市(县)财政直接拨到市(县)级畜牧兽医局,由市(县)畜牧局按照防疫工作实际,将经费直接拨付到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和村级防疫员手中,各级政府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这有以下几方面的好处:一是减少资金流通环节,防止资金大量被截留。二是能充分调动防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畜牧服务中心的发展和壮大。三是有利于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强化监测,提高防疫质量。四是有利于开展技术培训,提高防疫人员素质,实现队伍结构的优化升级。
改变防疫管理模式。一是划清防疫工作职责界限。市(县)、乡镇政府应当负责做好防疫领导、宣传、组织、协调和物化资金的筹备工作,并对防疫资金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市(县)畜牧兽医局负责本地区动物防疫的管理工作,包括防疫资金分配、防疫物资组织、防疫方案制订和防疫合同管理工作等方面。乡镇兽医站对动物防疫工作实施监管,在政府授权的情况下可代理乡(镇)政府同畜牧服务中心签订防疫合同,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防疫工作。市(县)畜牧兽医局享有对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聘用、考核、培训、监督、管理的权力。二是落实村级防疫员工作待遇。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好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切实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养老、医疗、意外伤害保险,使他们安心工作。三是加强防疫员队伍建设。要打破地域界线、行业界限,逐步吸收社会上的大中专毕业生,充实防疫员队伍;积极探素在职防疫检疫人员继续再教育的新途径;实行合同聘用、定期考核、持证上岗、异地交流的工作机制,逐步打造精简、高效能的防疫专业组织。四是实行官方兽医官制度。要在全省范围内通过严格的考试考核,选拔一批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具有真才实学的高素质人才担任官方兽医,具体负责各地区的技术问题,对动物防疫工作实行监督。
改变防疫监督手段。一是建立防疫观察员制度。从官方兽医官和乡村干部中聘请一定数量的兼职防疫观察员,这些观察员到各地调查研究,摸清防疫实情,及时向畜牧兽医局汇报,畜牧兽医局根据观察员提供的情况及时进行核实、处置,通过防疫观察员制度的建立形成自下而上的动物防疫信息的“绿色通道”。二是实行动态检查方式。动物防疫是四季防疫,必须打破夏、冬检查的固定模式。采取异地交叉检查的办法组织专班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严防弄虚作假,做到有检查、有通报、有整改、有效果。三是建立动物防疫科学评价体系。今后要根据畜牧业的规模化水平,不断调整考核项目,拉开分值比例,公正、客观反映防疫状况,达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目标。四是加强疫情监测工作。重点做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密集区的监测。开展以养殖档案建立为中心,以不定期进场监督为手段,以抽血化验为主体的监督工作,促进防疫工作上水平、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