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申报企业:
针对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产品盐酸多西环素注射液、盐酸多西环素溶液申报材料中生产工艺不同、质量控制差异大的特点,为规范质量标准,统一质量控制方法,淘汰不合理工艺,将合格的产品升为国家标准,经与有关专家研究,决定对这两种产品进行系统的质量研究。请各有关申报企业(联合申报企业至少是牵头企业)将详细的配方、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以及近期生产的每个含量规格的样品3批和检验报告,在7月24日前提交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统一进行质量标准和稳定性研究。所需费用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核定后,所有参与企业共同分担。
2006年6月30日前将盐酸多西环素注射液、盐酸多西环素溶液地标升国标资料送交我中心的所有申报企业,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和样品,逾期不提交的,一律列入废止目录。
农业部兽药评审中心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