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照原则
育雏、育成期,随着鸡日龄的增加,每天光照时间保持恒定或逐渐减少,切勿增加;产蛋期,光照时间先增加,然后保持恒定,不能减少。
光照制度
育雏、育成期的光照制度
1.开放式鸡舍的光照制度
开放鸡舍,光照时间受自然光照影响,光照程序很难按具体的光照时间执行,所以在制定光照程序时应与当地自然日照相结合。
下面给出一个建议的光照程序仅供参考:
(1)春季进雏:
自然日照时间逐渐延长,为了防止鸡性早熟,可找出鸡在18周龄时的自然日照时间,使鸡群从第3周开始至18周龄一直采用此光照时间,不足部分由人工补光;18周增加1小时光照或增加至最少13小时,18周以后每周增加15分钟,直至达到16小时光照。
(2)秋季进雏:
自然日照时间逐渐缩短,但为了避免鸡只性成熟延迟,需在日照时间缩短到8小时以后保持恒定的光照时间,不足部分由人工补光,直到16周以后按密闭鸡舍光照程序执行。
2.密闭式鸡舍的光照制度
1-3日龄时每天光照24小时;4-14日龄每天减少1小时直到13小时;15-21日龄每天减少0.5小时直到9.5小时;4周龄每天9小时;5-15周龄每天8小时;16-18周龄每周增加1小时(周初加)到11小时;
19周龄后每周增加0.5小时(周初加)到16小时恒定。
光照强度
1-3日龄光照强度为20-40勒克斯,此时如果光线偏暗,幼雏视力较弱,不便采食、饮水。
4日龄到18周龄生长阶段的鸡,光照强度以偏暗为好,一般为5勒克斯,19周龄后光照强度一般为10-20勒克斯。
光照的注意事项
1.从育雏到蛋鸡淘汰全过程的光照制度要认真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光照时间。
2.增加光照时一次不能超过1小时,否则容易发生脱肛。
3.开放式鸡舍需人工补充光照时,将人工补充的时间分早、晚各补充一半为宜。
4.光照时间的控制多采用自控灯装置-计时器,也可人工定时开关灯;光照强度的控制一般采用调压变压器,也可通过更换灯泡瓦数大小简单控制。
5.灯泡高度距地面2米以上,以防人员碰到;一般要求带反光罩。
6.光照制度和饲养制度结合起来,效果更好,如育雏期减少光照和限制饲养结合起来控制体重和性成熟;产蛋初期增加光照和提高营养水平结合起来以提高产蛋量等。
7.开始增加光照时间要根据鸡群平均体重和该品种开产时的标准体重比较结果而定。
8.鸡群未达到适宜体重之前不应使用光照刺激。若对轻于体重标准的鸡群进行光刺激产蛋,则将生产小于正常的蛋,并使高峰产蛋减少或过高峰期产蛋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