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 » 疾病诊治 » » 正文

鸡氟中毒的防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02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51

氟是动物机体不可缺少的微量元素之一,在机体内直接参与骨骼代谢,维持正常的钙磷平衡。在一定的pH值下,适量的氟有助于钙磷形成羟基磷灰石,促进成骨过程,并能使骨骼的强度增加,密度提高。但氟的需要量很少。如果饲料中氟过量就会引起氟中毒。近年来,由于使用一些高氟劣质磷酸氢钙致使家禽发生氟中毒的病例屡见不鲜,给养禽者造成很大经济损失。

鸡对氟的耐受性不同品种和日龄差异很大。雏鸡较中、大鸡敏感,产蛋鸡比肉鸡耐受性强,可能是因为产蛋鸡日粮中的钙含量较高。一般情况下,日粮中添加磷酸氢钙时,肉鸡氟的安全量为200~250毫克/千克,产蛋鸡为300~400毫克/千克,最大安全量为500~700毫克/千克。在肉鸡如果所使用的磷酸氢钙的氟含量为1.5%,用量占日粮的1%,再加上饲料中其它物质,如石粉、鱼粉等所含的氟,饲料中的总氟含量就可能超过200毫克/千克,从而导致中毒。

1 病因 饮水或饲料中的氟含量超标是引起氟中毒的唯一原因,而导致氟含量超标的原因除了鸡只直接接触一些氟化物外,目前来看使用劣质含氟过高的磷酸氢钙作为添加剂,致使鸡日粮中氟含量过高,是主要原因。一些生产厂家在加工磷酸氢钙的过程中质检不严格,或不脱氟或脱氟不彻底,使产品的氟含量远远超出规定指标(国家饲料卫生标准规定,作为饲料添加剂的磷酸氢钙氟含量不能超过0.18%),据检测有的产品氟含量最高达2.68%。

当饲料中大量的氟被机体吸收后,通过与血中的钙、镁等离子结合形成不溶性氟化物,致使血钙降低,导致具有生理活性作用的钙离子急剧减少,为补充血钙的不足,骨中的钙便不断释放,骨钙与血钙之间的成骨及破骨平衡遭到破坏,钙磷代谢受影响,从而引起骨骼钙化不足,骨骼疏松膨大变形,出现跛行甚至瘫痪。高氟还会使与钙、镁、锰、铜、锌、铁等有关酶的活性降低,直接导致脂肪的利用率下降及糖代谢紊乱,从而影响鸡的生长发育,降低生产性能。

2 症状 精神不振,食欲减退,生长缓慢,羽毛粗乱无光泽,消瘦,排稀便,喙软,爪干燥,腿部无力,喜静卧,关节肿大,僵直,步态不稳,运动障碍,软脚,以跗 关节着地俯卧,或两腿呈“八”字形外翻,严重者跛行或瘫痪,个别鸡头打颤,有的因腹泻、痉挛、衰竭而死。种鸡除偶见软脚及跛行外,一般不出现明显的临床症状,但生产性能下降,表现产蛋率、种蛋孵化率逐渐下降,尤其受精率可降到60%。产蛋鸡还表现蛋质量差,蛋壳薄、破蛋增多。

3 病理变化 骨骼发育不良,胸骨变形,在胸骨和椎骨结合部位肋骨向内卷曲,骨骼松软,易变而不易折断,骨骼颜色变淡,严重者呈土黄色,有的可见肋骨粗大。肾微肿,输尿管中有尿酸盐沉着。大脑、小脑脑膜轻度充血。有的可见了肝脏轻度肿大,呈黄褐色,个别鸡肝脏表面有点状出血和灶性坏死,有些鸡腹腔中有少量淡黄色腹水。肠粘膜脱落,肺淤血、水肿,气管环有出血。血液凝固不良。

4 诊断 可根据发病情况和所喂饲料调查、临床症状及剖检变化作出初步诊断。必要时,可进行饲料中氟含量测定,当所测指标超过规定量时即可确诊。

5 防治 发现中毒病鸡,应立即停喂含氟高的饲料,更换氟含量合格的饲料,并在日粮中添另800毫克/千克的硫酸铝,以减轻中毒。给病鸡饮用5%葡萄糖水,连用5天,并在饮水中添加维生素C、维生素D和维生素B,以促进康复,增强抗病能力。补充钙磷也有助于氟中毒病鸡的康复。

防止氟中毒发生,关键是把好原料关并及时检测饲料、饮水中的氟含量,一旦超标,要迅速更换。在选购磷酸氢钙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质量可靠厂家产品。一旦购入含氟量偏高的磷酸氢钙,在使用时可搭配一定比例的含氟量低的优质磷酸氢钙使用,以降低饲料中的总氟含量,避免发生中毒。也可适当提高日粮中的钙含量,因为钙与氟有一定的拮抗作用。据大量的研究证明,饲料中钙的含量可影响氟的吸收,一般情况下,家禽日粮中80%氟可被吸收,加入钙后可使氟吸收率降至50%。

在饲料中使用植酸酶,以减少氟来源。植酸酶可提高植酸磷的利用率。据认为植酸磷的有效率只有30%左右,但如果在日粮中添加植酸酶,可大大提高植酸磷的利用率(60%~70%),从而减少磷酸氢钙的使用量,降低饲料中的氟含量。

养殖场必须加强饲料检测意识,要定期对日粮以及磷矿石、鱼粉、骨粉、石粉中的氟含量进行检测,使鸡饲料中的氟含量在规定范围内,以防过量造成中毒。


 
 
[ 文章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文章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