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河北省将从3月1日开始,至4月30日前完成,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鸡新城疫、布病实施全面免疫,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各地在5月10日前,完成畜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抗体春季监测工作。同时,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布病、结核、炭疽、狂犬病等月度常规监测,确保2011年兽药经营企业GSP验收完成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