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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条常见的管理悖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1-22  来源:中国养殖网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61

近日接彼得放学,他告诉我“爸爸,我有个秘密要告诉你”,我说“你讲,什么秘密。”他说“不行,你得猜”,我说“猜什么”,彼得讲“你猜,我要告诉你什么秘密”。哈哈,我傻眼啦,这让一下子想起了永无休止的第22条军规这个著名的悖论。

根据第22条军规,只有疯子才能获准免于飞行,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但你一旦提出申请,恰好证明了你是一个正常人,还是在劫难逃。第二十二条军规还规定,飞行员飞满32架次就能回国,但它又说,你必须绝对服从命令,要不就不能回国。因此上级可以不断给飞行员增加飞行次数,而你不得违抗。如此反复,永无休止。

悖论的用处很多,说是有个法学教授同时也是个著名的律师,他收了个也是很有名的学生,拜师的费用是5000美元。在双方的协议中同时注明了,如果该生主理的首次案件输了,老师必须退还5000美元。结果该学生一出师就将老师给告了(这是他主理的第一个案件)。结果老师在庭审中抗辩道:如果我赢了,根据判决,我应该得到5000美元,如果我输了,根据双方的协议,你赢了首次官司,我的5000美元不应该退还。非常得有道理。而学生的抗辩当然地也有道理:如果我赢了,依据判决,你应该返还我5000美元,如果我输了,根据协议你应该返还给我5000美元。哈哈,整个一锅泥巴汤!其实结论只有一个,就是依据法庭的判决,不过在悖论的情况下,主审法官恐怕也很难办。

在管理实践中,这种悖论也会经常发生,特别是在上司对下属的授权过程中。“这件事就交给你了,一切事务由你决定,遇到问题找我。”完蛋了,什么是“问题”,到底多大个问题,我来找你,还是不管大小问题,我都得去找你。如果上司是真心地想把这件事全权交给下属去办,后面那句话还是不要的好。这样,遇到“问题”(属于“一切”的范围内),下属会自行决定要怎么解决,要不要向上司请求帮助。

在管理沟通中,讲话要干净利落,恰如画“蛇”无须添“足”,除非你想画“四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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