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458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要求,经审核,现核发江西利德菲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附件1),有效期为5年;同意河南牧一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生产许可证内容变更(附件2)和河北大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许可证名称变更(附件3)。
特此公告
附件:1.兽药生产许可证目录
2.兽药生产许可证内容变更目录
3.兽药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变更目录
二○一○年九月十日
附件1:
兽药生产许可证目录
序号 | 许可证号 | 企业名称 | 有效期 | 备注 |
1 | (2010)兽药生产证字14054号 | 江西利德菲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5年 | 新建 |
2 | (2010)兽药生产证字11070号 | 杭州银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年 | 新建 |
3 | (2010)兽药生产证字12036号 | 安徽恒源药业有限公司 | 5年 | 新建 |
4 | (2010)兽药生产证字16219号 | 许昌中盛高科制药有限公司 | 5年 | 新建 |
5 | (2010)兽药生产证字15268号 | 潍坊宇洋药业有限公司 | 5年 | 新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