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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磺胺类药物应注意的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0-09  来源:中国禽病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92

第一,首次用量:或第一天用量:要加倍,称为突击量。以后的用量:为维持量。

第二,细菌对磺胺类药有交叉耐药性,如使用某一种磺胺药细菌产生耐药性后,不要换用其它磺胺类药,而应换用抗生素或呋喃类药物。

第三,如发现中毒,应立即停药,并供给充足的饮水,在饮水中可加0.5%~1%的碳酸氢钠,或5%葡萄糖液;也可在饲料中加0.05%维生素K3,或在日粮中将B族维生素用量:提高1倍,如雏鸡的维生素B1正常需要量为1.8毫克/千克饲料,当磺胺类药中毒时,可加至3.6毫克/千克饲料。

第四,凡属肝肾功能减退、重症溶血、贫血,全身性酸中毒病症,应慎用磺胺类药物。

第五,磺胺类药只有抑菌作用,没有杀菌作用。因此在治疗过程中要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病禽机体的防御能力。

第六,对急性症状,可用注射方法给药。如用拌料或混饮内服,应注意搅拌均匀。用药期间应充分供给饮水,以防止析出结晶而损害肾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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