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市、县区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投入,每年财政预算投入畜牧业的资金要力争安排50%以上投入到非猪产业中,投入领域重点包括生产发展、 疫病防控、产品加工、安全检测、基础保障等方面。通过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从财政保障上进一步加快推进非猪产业发展。
二是加大综合配套支持力度。市、县区要进一步加大涉农项目打捆申报和实施力度,优先安排畜禽养殖示范园区、生态养殖小区、适度规模养殖场(户)等。对养殖示范园区、生态养殖小区、适度规模养殖场(户)修建生产用房严格按照广府发2010[5]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是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要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市、县区两级农业发展信用担保公司组建成功和投入运行工作,市农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将不低于5000万元,苍溪等四个县不低于1000万元,利州等三个区不低于500万元。市、县区两级农业担保公司将采取财政、企业、合作社多个主体入股的办法,做大做强担保公司,增强担保实力和贷款担保抗风险能力,有效破解生产、加工等环节的信贷融资难题。
四是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现代非猪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农发行重点扶持畜禽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改扩能、原料收购、建立基地;农村信用社要提高授信额度,对年销售收入在30万元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的授信额度不低于1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的授信额度不低于上年销售收入的30%。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圈舍、存栏的畜禽和养殖保险保单均可作为贷款抵押担保物,畜禽养殖示范园区、生态养殖小区的养殖户可实行联户担保贷款。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可依托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平台,向入社养殖户发展规模养殖实施担保和投放贷款。
五是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各级财政从要继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投入,尤其鼓励龙头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市财政对开展牛羊、禽兔精深加工的龙头企业每年提供适当贷款的贴息,县区财政也要加大扶持和投入力度。市、县(区)农业担保公司要重点为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进行贷款担保。从今年起,我们将按照广府发2010[5]号文件要求,对龙头企业实行年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