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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禽用药十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1-12  来源:中国兽药114  作者:风雅  浏览次数:586
一.随意加大剂量。任何药品只有在合适的剂量范围内,才能有效地防治疾病。剂量过小,不能防病治病,剂量过大则会发生中毒。因此,用药时必须严格掌握剂量,不能将治疗剂量作为预防剂量长期使用,不能将拌料浓度作为饮水浓度,否则易引起中毒。较常见的加大一倍以上的剂量就会引起中毒的药物有喹乙醇、痢特灵、克球粉等,在使用时要倍加谨慎。 

  二、忌称量不准和比例不对。有的养禽户用药时不准确称量,只是估计用药,往往用量偏多,造成中毒。最常见用药比例之一的ppm是百万分之一,最易搞错。如喹乙的混料防病剂量为30 ppm ,即每1000千克饲料中添加喹乙醇30克。曾有个鸡场就发生过该比例误投为10倍引起死鸡数千只的教训。

  三、忌搅拌不匀。在添加小剂量,安全范围小的药品时,必须少量分级充分搅拌,绝对不能一次将少量药品直接倒入大量饲料中。

  四、忌服药时间过长。许多药有蓄积作用,不能长期使用某一药物。

  五、忌用药方法不对。使用某些药物时须用特殊的方法才能发挥特定的作用,用药方法不当,则会造成中毒。福尔马林一般采用熏蒸清毒才有较好的杀菌效果,如带鸡熏蒸消毒浓度过大,时间过长或直接饮用则会中毒。痢特灵难溶于水,如采用饮水给药防治疾病,在水的底部沉积较多未溶解的药物,禽饮用后易发生中毒。

  六、忌用药不看对象。某些药物对不同的禽种其敏感性是不同的,不能不分对象、用途,一律用同一药品、同一剂量,如敌百虫对禽较敏感应慎用,喹乙醇对鸭鹅比鸡敏感,使用时更要谨慎,产蛋禽、种禽不宜长期使用磺胺类药物,否则影响产蛋率和孵化率。

  七、忌不了解药名重复用药。有的药品化学名称和商品名称不一致,生产厂家不标明或同药品不同生产厂家的商品名不同,用户不了解,防治疾病时重复使用了用药不同名的药品,剂量超过而发生中毒。如灭败灵的主要成分是喹乙醇,曾发生过使用喹乙醇原粉拌料预防禽出败,再使用灭败灵而发生中毒。

  八、忌不明药性乱配伍。有许多药物存在配伍禁忌不能混用,特别是配伍后药性(毒性)加剧的药品更应注意。如敌百虫与碱性药物混用,生成毒性更强的敌敌畏,对家禽是剧毒药品。

  九、忌饲料添加剂加了药物又重复使用。有的厂家生产的畜禽全价饲料为了防病,添加了如喹乙醇、优素精等含药物的饲料添加剂,用户不知,在防治疾病时又重复使用上述药品,导致剂量超标而发生中毒。

  十、忌某些原料。硫可加重胺类药物在血液中的毒性,故在使用磺胺类药物时,少用或停喂富含硫的饲料,棉籽饼影响维生素A的吸收利用,在防治维生素A缺乏时应停喂,施用补铁剂时应减少或暂停喂抵抗的钙质饲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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