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139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犬瘟热病毒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和犬细小病毒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附件1)、质量标准(附件2)及标签和说明书(附件3),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此公告附件:1.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2.质量标准3.标签和说明书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犬瘟热病毒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和犬细小病毒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附件1)、质量标准(附件2)及标签和说明书(附件3),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
2.质量标准
3.标签和说明书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