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鳗鱼养殖普遍存在药物残留的问题,笔者通过对福建、江西、浙江、广东等地区养鳗场走访调查,特别是对能顺利通过药检、无残留的养鳗场,从其养殖全过程进行分析总结,并结合当前的养殖特点与自身经验,就鳗鲡养殖过程做到有效避免药物残留应注意的几个环节与有效防范措施简介如下,以供交流探讨。
1、苗种选择:鳗苗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养殖过程是否顺利以及日常养殖用药的频度。投放健壮的鳗苗能为以后的养殖少用药或不用药的打下良好基础,从而也降低因需用药防病治病所导致药残风险。当前鳗鲡养殖主要以日本苗、欧洲苗为主,日本鳗苗以每年1~2月产自日本、中国沿海的天然鳗苗为佳,欧洲苗以每年12月~2月产自法国沿海的天然苗较好,3月份产的英国、西班牙等国产的天然苗相对会差些。健康的鳗苗要求规格整齐、色泽一致、体表光滑、无外伤或任何患病症状,游动活泼,不带有特异病源及有害污染物残留。
2、水源选择:采用的地表水或地下水,应水量充足、水质清新,不受污染(即无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污染及其它有害污染),遇旱不涸,涝而无灾,水质应符合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的要求。选址建场或投苗前要先做好水源水质检测,观察周边环境是否存在潜在的污染源,符合要求后再行投苗养殖,方可有效防范因水源问题引发病害而导致频繁用药,或直接因水源存在药物、重金属等污染源而导致药残问题。
3、饲料选择:采用优质安全的饲料对鳗鱼的健康养殖至关重要。优质安全的饲料是指采用优质无污染的原料,经科学合理的营养配方,使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中不添加不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添加剂。当前有部分鳗场因使用劣质的饲料产品导致商品鳗药检不过关的案例也屡见不鲜。为了安全起见,要选择大厂家品牌饲料,最好选择通过HACCP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国家免检产品的饲料厂家生产的产品。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证饲料中的各种营养成份的均衡、绿色品质及良好的性能指标(引诱性、适口性、粘弹性、水中稳定性),加上其有稳定的配方体系和先进的检测设备,能够有效地保证产品的质量,也是有效防范鳗鱼发生药物残留的重要措施。
4、养殖模式改变:用什么样的养殖模式能够做到少用药或不用药,就是好的模式。目前精养池与土池结合的养殖模式较为常见,也取得较好的养殖效果。该模式是依据鳗鱼不同生长阶段的特点、精养池与土池的优劣性、当前养殖技术水平、市场消费趋势等因素应运而生的。该模式是指在鳗鱼养殖前期即白苗培育阶段采用精养池保温养殖,以提高鳗苗培育的成活率,缩短养殖周期;后期使用土池稀养,注重水质管理,仿生态养殖,尽可能地做到不用药或少用药,减少用药成本,降低药残风险。除此之外,海水滩涂养殖模式也是不错的选择。通过此次走访调查发现,凡采用含有少量盐度的水源来养殖鳗鱼的养殖场,生产出来的鳗鱼都较易药检过关。据分析,此类型的养殖场可能由于采用带有少量盐份的水源进行养殖,盐水本身具有一定的杀菌消炎作用,加上养殖密度稀,整个养殖期间病害少,用药也少,一般只使用一些常规药物,无使用违禁药物,因而不易出现药残现象。
5、池底改造:由于大部分养殖场都已养殖多年,普遍面临池子老化问题,池底病菌、虫卵较难彻底清除,加上多年用药,部分药物沉淀池底,是健康养殖的一大隐患。因此,做好旧池改造也是防范药残的重要环节。池底改造一般在放养前1~2个月就要进行,精养池要将原池底污黑的底泥清除,砂石底要深翻,然后用高压水泵冲洗干净,之后往池底石仔上面泼上高浓度石灰水,然后在石仔上铺上黄土10公分厚(黄土和石灰8:1),用震动板震实后加水进池塘,水位高度100公分,浸泡时间约15天以上,再把水放干。鳗鱼放养之前再用高锰酸钾消毒3天,清洗干净,加入清水,经过PH值检测,符合要求后就可放养鳗鱼。精养池旧池底经上述处理之后,能有效减少病害与用药。旧土池塘养殖鳗鱼除了按常规清淤、暴晒、消毒外,还要注意克服池塘“老化”产生的“连作障碍”,做到“养鱼先养水,养水先养泥”。
6、推行健康养殖:以往鳗鱼养殖在“高密度放养、高投饵率”的集约化养殖模式下,易导致病害频生,养殖者往往只寄希望于使用药物控制,陷于此药被禁就换用彼药恶性循环中。养鳗业要健康、稳定、可持续地发展,就要解决当前问题的症结,应从内因与外因入手。外因方面是指提高理论认识,改变养殖观念,摒弃凡养殖必用药的传统,大力推行健康养殖,着重围绕建立良好的鳗鱼生长生态系统,保证养殖环境符合要求,通过物理调整、水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使用等方式来保证池塘水质“肥、活、嫩、爽”,同时适当地降低放养密度;内因方面是指通过内服一些营养剂、保健品,如在饲料中定期添加抗病先锋(江苏)及VC、多维等,能有效增强鳗鱼体质,减少应激,提高抗病能力。
7、建立日常解毒和体内毒素排泄体系:鳗鲡养殖过程常常会发生寄生虫病,需借助药物驱除。驱虫药及消毒剂要采用通过GMP验收的大型兽药厂生产的产品,不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药品或含有不明成分的药品,以防止因药品当中添加有国家明令禁止或进口国禁止使用药物成分,导致鳗鱼药残问题发生。同时,使用药物后,要严格遵守休药期。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在使用驱虫药杀虫后,要进行水质解毒和鳗鱼体内排毒,以改善水质,保肝护胆,维护肝脏及修复肝叶细胞;缓解重金属和杀虫剂、消毒剂等药物的危害和残留;促进鳗鱼消化吸收,提高脂肪代谢,增强机体免疫能力。建议在驱虫药杀虫后,采取下列方法进行处理:外用:水鲜(武汉)2ppm或新型海中宝(江苏)3~5 ppm或调水先锋(厦门);内服:鳗康泰(江苏)5克/公斤料+速长(西安)2克/公斤料,10天一疗程;或鳗康泰(江苏)5克/公斤料+复合酶(西安)3克/公斤料,10天一疗程。
8、定期药检,发现问题,及时应对。在养殖过程中,常因某些原因导致鳗鱼药残问题的发生,养殖者往往要等至鳗鱼要出口时再捞取样鳗送去药检,等发现有药残时,再去处理已晚了一步,错过出口的最佳时机。为了防患于未燃,在养殖的不同阶段,如黑仔、幼鳗、偏小鳗等规格尚小的阶段就要定期捞取样鳗送去药检,以早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鳗鱼药物残留问题的发生。(福建天马饲料有限公司 张蕉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