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畜禽等动物的种类、体重及发病季节、轻重等差异,在用药治疗时不可一概而论,而应认真加以分析研究,区别对待。应根据用药对象和药物品种特点等对症施治,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治疗效果。兽医在给畜禽等动物用药时,一般应考虑以下几种因素:区别种属动物的种属不同,对药物的反应也就不同。例如:牛、羊等反刍动物对麻醉药物水合氯醛比较敏感,而生猪则有一定的耐受性。家禽对呋喃唑酮(痢特灵)敏感,易发生中毒,使用不宜超过7天。
合并用药药理相似的两种药物合并使用时,常可增加药效。例如,磺胺类药物与抗菌增效剂合并可提高几倍药效。再如,泰乐菌素在用于防治喘气病时合用增效TMP后也可增大药效。
重复用药在规定的时间内重复用药,可保持药物在血液内的一定浓度,达到治疗目的。各种抗生素、磺胺类药物即是如此。例如,使用青霉素后应在12小时内重复用药,以保持血液中的青霉素浓度,达到杀死革兰氏阳性菌的目的。
配伍禁忌不同的药物在配伍不当时,会产生沉淀、结块、变色或形成有毒物质,失去治疗价值。例如青霉素不宜与磺胺类配伍使用。
个体差异动物的个体大小、疾病病程、并发症等因素,也影响用药效果。例如,在使用驱虫药物丙硫咪唑时,宜严格按个体体重计算好用药量。禽类约为35-45毫克/每公斤体重,生猪为30-35毫克/每公斤体重。如用量过小,常常打不下蛔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