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夏秋之季,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猪“高热病”疫情,经多家科研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病原分离鉴定、动物试验等科技攻关,发现了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俗称蓝耳病)变异病毒,证实疫情主要是由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引起的。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是由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变异株引起的一种急性高致死性疫病。以传播速度快、发病面广,繁殖障碍、呼吸困难、耳朵蓝紫、仔猪发病率可达100%、死亡率在50%以上,母猪流产率可达30%以上,母猪、育肥猪也可发病死亡为特征。猪蓝耳病病毒可损害生猪免疫系统,引起生猪免疫功能下降,易继发猪瘟、附红细胞体病、链球菌病、猪巴氏杆菌病、猪传染性胸膜肺炎、沙门氏菌病等,有蓝耳病存在的猪场猪瘟免疫抗体合格率明显下降。
一、流行特点
病猪、带毒猪和死胎是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主要传染源;主要传播途径为呼吸道,病猪和带毒猪可向空气排毒,污染周围环境,如果消毒措施不到位,病毒可在猪舍内长期存在。公猪精液、引种带毒、注射针头、进入猪场的人和物、蚊蝇、老鼠和运输车辆也能传播;气候骤变、高温高湿、饲料霉变等往往能诱发本病;发病急、传播速度快、发病率高,往往整个村庄、养殖小区或规模饲养场大小猪同时发病。
二、临床症状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主要侵袭生殖和呼吸系统,主要表现为母猪繁殖障碍、仔猪眼睑水肿、育成猪的呼吸道疾病三大症状。
经产和初产母猪多表现为高热(40℃~41℃)、精神沉郁、厌食、呼吸困难;部分母猪耳朵、乳头、外阴、腹部、尾部发绀,以耳尖最为常见;怀孕母猪流产或早产,产下木乃伊、死胎和病弱仔猪,死产率可达80%~100%。
仔猪特别是乳猪发病率可达100%、死亡率在50%以上;新生仔猪体温可达41℃以上;精神沉郁、嗜睡;腹式呼吸、打喷嚏;部分猪肌肉震颤、后躯无力、不能站立或共济失调;断奶仔猪感染后大多出现呼吸困难、咳嗽、食欲减退或废绝、眼睑水肿,有的皮肤有出血斑点。
育肥猪体温可升高至41℃左右,食欲明显减少或废绝,多数全身发红;呼吸困难,咳嗽、气喘,个别病猪流少量黏鼻液;眼睑水肿、结膜炎,有眼屎或脓性分泌物;常因继发猪瘟、猪传染性胸膜肺炎、猪巴氏杆菌病、猪附红细胞体病等而死亡。
三、病理变化
仔猪、育成猪常见眼睑水肿,仔猪皮下水肿、出血;皮肤色淡似蜡黄,体表淋巴结肿大;鼻孔有泡沫;气管、支气管充满泡沫,扁桃体出血,肺肿胀、变硬大理石样变;胸腹腔、心包积液较多,心内膜出血;肝肿大、色变淡.中国兽药114网,脾脏边缘或表面出现梗死灶;肾呈土黄色,包膜易剥离,表面有针尖至小米粒大出血斑点,膀胱也有出血点和出血斑;部分病例可见胃肠道黏膜出血、溃疡、坏死。
四、诊断
通过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症状和病理剖解即可判定为疑似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确诊需进行病毒分离或反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检测。
五、疫情报告与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猪出现急性发病死亡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机构报告,动物防疫机构在接到报告,应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初步调查核实,符合流行病学特点、临床症状和病理剖解变化,即可判定为疑似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
判定为疑似疫情时,应采集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必要时送省级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国家指定实验室。确诊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后,应及时将疫情情况逐级报至省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省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向农业部报告疫情,农业部根据确诊结果,按规定公布疫情,末经农业部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
六、疫情处置
根据农业部的规定。发生疑似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要对发病场(户)实施隔离、监控;禁止生猪及其产品和工具、用具、饲料移动,对猪舍内、外环境可选用菌毒灭、灭毒威等消毒剂实施严格的消毒;对病死猪、死胎、污染物或可疑污染物采取深埋、焚烧等措施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对发病猪和同群猪进行扑杀并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