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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后 12条动物疫病防控知识要牢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7  来源:搜猪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8179
核心提示:一、洪涝灾害后为什么容易发生动物疫病的流行?答:一是饲养环境受破坏。强降雨过后,容易产生洪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畜禽圈舍毁坏,围墙倒塌,致使防疫设施不健全,生物安全防护效果变差。二是病原微生物易扩散。大量畜禽因灾死亡,病原微生物在尸体上滋生,同时,土壤中的大量病原微生物被暴露,易污染水源等环境。三是畜禽免疫力下降。畜禽在应激条件下免疫力下降,容易受到疫病的侵袭。天气潮湿,霉变饲草料、饲料原料和不洁饮水容易导致畜禽肠道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二、洪涝灾害容易造成哪些动物疫病的流行?答:洪涝灾害后,出现

一、洪涝灾害后为什么容易发生动物疫病的流行?

答:一是饲养环境受破坏。强降雨过后,容易产生洪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畜禽圈舍毁坏,围墙倒塌,致使防疫设施不健全,生物安全防护效果变差。二是病原微生物易扩散。大量畜禽因灾死亡,病原微生物在尸体上滋生,同时,土壤中的大量病原微生物被暴露,易污染水源等环境。三是畜禽免疫力下降。畜禽在应激条件下免疫力下降,容易受到疫病的侵袭。天气潮湿,霉变饲草料、饲料原料和不洁饮水容易导致畜禽肠道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二、洪涝灾害容易造成哪些动物疫病的流行?

答:洪涝灾害后,出现因灾死亡畜禽尸体漂浮腐烂,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链球菌病等多种动物疫病和炭疽、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发生和传播风险明显增大。

三、洪涝灾害过后如何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答:一是及时无害化处理死亡畜禽;二是对饲养场内外环境和屠宰场、交易市场和畜禽尸体处理等场所进行严格消毒;三是加强监测预警和紧急免疫接种;四是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强化执法监管,严防死亡畜禽流入市场;五是加强养殖生产管理,提高畜禽抗病能力。

四、为什么要进行消毒灭源?

答:主要是保证大灾之后无大疫,加强消毒灭源,消灭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洪涝中死亡畜禽和各种污物随水流动,水源等环境易受到污染。同时,土壤中的病菌被易水冲出来,也会引发疾病。为消灭环境中病原体,切断传播途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流行,保障人畜健康,必须进行消毒。

五、如何开展消毒灭源?

答:一是加强关键场所消毒。选择消毒效果可靠、操作简便、对人畜安全、对环境污染小的消毒药品和方法,对畜禽圈舍、屠宰加工场所、畜禽交易市场、运输车辆、用具等,全面开展消毒。二是增加消毒频次。每周对养殖圈舍(可带畜禽)消毒3—4次,每周至少开展两次环境消毒,保证消毒效果。三是严格无害化处理环节清洗消毒。对死亡畜禽发现、收集、处理等场所和运输工具,科学规范开展清洗消毒,防止病原扩散。并在每次处理活动结束后,对污区环境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四是加强蚊蝇虫鼠的控制和消杀。及时清除积水或填土覆盖,对养殖场及周围环境喷洒杀虫剂。加强场区防鼠措施,及时修补破损围墙和圈舍;投放毒饵后,及时搜寻和无害化处理死鼠。

六、受灾地区为什么要及时处理病死畜禽?

答:受灾过程中,不少畜禽被洪水淹死,或被倒塌的房屋砸死。由于死亡畜禽体内带有大量微生物,如不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任其腐烂发臭,病菌会到处扩散,不仅污染环境,还容易引起人畜疫病流行。

七、如何及时处理病死畜禽?

答:加大排查力度和频次,及时打捞收集因灾死亡畜禽尸体,优先采用化制等方法进行集中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经过人口聚居区、畜禽养殖密集区。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采用深埋法处理。深埋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合理选址、规范操作,防止污染水源和环境。因患炭疽等疫病死亡的畜禽,不得采用化制、深埋等方法处置。

八、为什么要开展紧急免疫工作?

答:灾害极易造成疫病流行,一些多年不发生或很少发生的疫病,如猪丹毒、猪肺疫、猪瘟等,也会因此发生。一些在正常年份不会发生的疾病,如炭疽病,也有可能发生。灾后畜禽的抵抗力下降,不易产生坚强的免疫力和抗病力。

对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要根据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及养殖场周边疫情情况,及时强化免疫。对其他畜禽传染病,要根据疫情动态,做好预防免疫接种。对曾发生炭疽、猪链球菌病、乙型脑炎的地区,要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预防性免疫接种范围。

九、如何加强疫情监测工作?

答:加强受灾地区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力度,重点监测受灾地区、疫源地等高风险区的畜禽,增加监测频次。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炭疽、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监测,及时分析研判受灾地区动物疫病发生和发展态势。对死亡畜禽采样送检,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测报体系和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特聘防疫专员作用,及时汇总、分析灾区动物疫情发展态势,防止疫情发生。

十、如何加强检疫监督工作?

答: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要采取必要措施,限制畜禽移动和产品流通,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输车辆备案情况,防止染疫或疑似染疫的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强化日常监督,严把屠宰和无害化处理关口,严格采取“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严厉打击收购、加工、运输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死亡畜禽流入市场。

十一、灾后补栏应注意什么?

答:灾后养殖场户急需补栏,可能需要到外地调运,稍有不慎,就会带进疫病,引起疫病的流行和传播。灾后补栏前要对畜禽栏舍,用具、运输工具等进行全面消毒。采购畜禽时,要详细了解免疫情况,索要检测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车辆备案及洗消证明等有效证明。到目的地后执行好落地报告、隔离观察等制度。

十二、灾后如何强化养殖生产管理?

答:一是及时清理畜禽养殖场周围环境、污物、杂物等,疏通场区排水通道,排出场内积水。修复加固破损畜禽圈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尽快将畜禽转移至干燥、安全地带。二是创造良好的饲养环境,保持畜舍内的卫生,及时清理粪便,做好通风工作。三是供给营养丰富的饲料和清洁的饮水。饲料要少添勤喂,避免饲喂霉变饲料。在饮水中可加入复合维生素,增强畜禽抵抗力,消除应激。四是对低龄、体弱、伤残、病情严重的畜禽及时淘汰,降低饲养成本。商品畜禽达到出栏标准的要尽快出栏,合理降低饲养密度。五是加强免疫预防,强化传染性胃肠炎、流行性腹泻、口蹄疫等疫病的防控,对应激情况下容易发生的细菌性疾病,可进行药物预防。

文章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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