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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批全国省级兽药检验机构实验室间能力比对测试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29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浏览次数:368
核心提示:各省级兽药检验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药饲料监察所:为加强兽药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兽药检测技术水平,确保兽药检验质量,我所拟于2021年6月至8月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省级兽药检验机构实验室间能力比对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比对项目维生素B1注射液含量测定(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二、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年版)(一部)。三、比对样品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提供。四、结果判定标准根据CNAS-GL002《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的规定,计算参加单位的Z值,|Z|

各省级兽药检验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药饲料监察所:

为加强兽药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兽药检测技术水平,确保兽药检验质量,我所拟于2021年6月至8月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省级兽药检验机构实验室间能力比对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对项目

维生素B1注射液含量测定(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二、方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年版)(一部)。

三、比对样品

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提供。

四、结果判定标准

根据CNAS-GL002《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的规定,计算参加单位的Z值,|Z|≤2为满意结果,2<|Z|<3为可疑结果,|Z|≥3为不满意结果。

五、进度安排

(一)报名。参加能力比对的单位请填写《维生素B1注射液含量测定能力比对报名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于7月10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jsnlyz@163.com。因故无法参加能力比对的单位需提供情况说明。

各单位确认报名后,请提前准备试剂、耗材等相关实验材料,并确保仪器状态正常。

(二)样品的寄发。2021年7月23日前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统一寄发。

(三)样品状态确认。各参加能力比对的单位在收到样品后,请立即确认样品状态,填写被测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附件2),并将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jsnlyz@163.com。

(四)检测。各单位须在确认样品状态完好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作业指导书(附件3)的要求完成检测,在《维生素B1注射液含量测定能力比对结果报告单》(附件4)上加盖单位公章,将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jsnlyz@163.com,随后将结果报告单原件及相关原始记录(含图谱)复印件邮寄至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五)结果分析。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在收到各单位检测结果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结果汇总和统计分析,并向各参加单位反馈结果。

(六)其他。能力比对工作中如有其他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联系。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秋冉、杨星

电 话:010—62103645

传 真:010—6210365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化学药品检测室

邮 编:100081

附件:1.维生素B1注射液含量测定能力比对报名表

2.被测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

3.维生素B1注射液含量测定作业指导书

4.维生素B1注射液含量测定能力比对结果报告单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2021年6月28日附件1:维生素B1注射液含量测定能力比对报名表.docx

附件2:被测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docx

附件3:维生素B1注射液含量测定作业指导书.docx

附件4:维生素B1注射液含量测定能力比对结果报告单.docx

 
关键词: 饲料 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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