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4月2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开展了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在保证公平公正、平稳安全和科学规范的基础上,遵循“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以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对9位一志愿考生进行了复试考核。
今年我所拟招收硕士研究生6人,考生考试成绩及拟录取情况如下:
排名
姓名
考生编号
初试成绩(60%)
复试成绩(40%)
总成绩
是否
录取
1
唐新月
821101090602014
345
86.43
75.97
拟录取
2
刘伟洁
821101090602010
316
84.57
71.75
拟录取
3
周祉玉
821101090602005
303
88.00
71.56
拟录取
4
宋新宇
821101090602007
338
74.86
70.50
拟录取
5
王豪杰
821101090602015
356
69.29
70.44
拟录取
6
辛子琪
821101090602002
309
81.29
69.60
拟录取
7
曹然然
821101090602016
313
77.43
68.53
未录取
8
赵丹丹
821101090602011
301
77.14
66.98
未录取
9
刘世超
821101090602009
293
72.43
64.13
未录取
备注: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60% + 复试成绩×40%
请以上6名拟录取考生,在本人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须包含附件中要求的所有项目,并于4月9日前将体检结果电子版提交至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研究生处。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考生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以下单位和机构提出申诉。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研究生处:010-62103540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纪检监察部门:010-62103500
北京教育考试院 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2021年4月2日
附件:北京市2021年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