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企业、组织: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已完成盐酸头孢噻呋和盐酸头孢噻呋乳房注入剂(干乳期)兽药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依据《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章程》及《〈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编制方案》,现第二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公示稿第二次制修订内容标识为紫色,整合标准在备注中对所替代同品种质量标准进行了说明。请有关单位认真研核,及时提出意见,与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反馈至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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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盐酸头孢噻呋质量标准
2.盐酸头孢噻呋乳房注入剂(干乳期)质量标准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
附件1:盐酸头孢噻呋质量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