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已组织完成兽药中非法添加四环素类药物的检查方法等2个方法的制订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为期1个月。请有关单位认真研核,及时提出意见,与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反馈至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方法草案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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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兽药中非法添加四环素类药物的检查方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