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啄癖以啄羽、啄肛最为常见。一般表现有食欲减退,便秘与腹泻交替发生,贫血,逐渐消瘦。是多种营养物质缺乏及其代谢障碍所致非常复杂的味觉异常综合症。各日龄、各品种鸡均能发病,以雏鸡时期为最多,轻者啄伤翅膀、尾基,造成流血伤残,影响生长发育和商品外形;重者啄穿腹腔,拉出内脏,有的半截身被吃光而致死。因此,如何防止啄癖,是养鸡生产中的大问题。
一、引起鸡啄癖的原因
日粮营养不全价,蛋白质不足或氨基酸不平衡,矿物质缺乏,饲料缺乏粗纤维;鸡舍潮湿,温度过高,通风不畅,有害气体浓度高,光线太强,密度过大,外寄生虫侵扰,限制饲喂,垫料不足等;鸡群患球虫病、白痢、体外寄生虫、外伤、病原性或生理性脱肛;笼养鸡饲料供应充足,无需觅食,缺乏运动,使鸡处于单调无聊的状态,以致鸡发生互啄;鸡即将开产时血液中所含的雌激素和孕酮,公鸡雄激素的增长,都是促使啄癖倾向增强的因素;内分泌影响啄癖发生,母鸡比公鸡发生率高,产后1周内为多发期,啄肛行为发生在母鸡中的比例占95%以上,这是因母鸡产蛋时泄殖外翻明显,成为啄击的目标。施用少量睾酮,可减少啄癖发生;品种不同啄癖发生率有差异,京白蛋鸡的发生率为5%~7%,而AA为1%。啄癖的遗传力高达57%。
二、防治措施
1.提供完善的平衡日粮。注意玉米含量不要超过65%,无动物性蛋白配方应特别注意氨基酸的平衡,避免饲料单一。日粮加工成粗屑饲料是鸡的最佳食物。如果调成糊状饲喂,则鸡会用喙将饲料扒开,并抛向四方,不仅浪费饲料,也直接影响日粮的营养平衡。但若将饲料加工成颗粒状饲喂,母鸡将不费力很快地填满嗉囊,如此鸡就显得空闲和“无聊”,将会增加啄癖的发生。
2.光照管理。初生雏3天或7天内可给予23~24小时光照,强度为20勒克司(60~100瓦白炽灯),以后强度逐渐降至5勒克司(15~25瓦白炽灯)。为节约能源,开放舍可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在不影响通风的前题下,采取遮光措施,适当减弱光照强度,如百叶窗、竹帘、遮阳篷等。据实验,当采用红、绿光时,啄癖发生率为0。因此,夏季最好将鸡舍玻璃涂成红色或黄色,以减少啄癖的发生。
3.降低密度。6周龄前,每只鸡应有5厘米的饲槽位置和2~4厘米的水槽位置;6周龄后,每只鸡应有8~10厘米的饲槽位置和5厘米的水槽位置;笼养蛋鸡要求每只鸡不少于450平方厘米的面积以及10厘米的采食槽位;而平养蛋鸡每只鸡必须拥有10厘米的采食槽位,或25只鸡共用一个料盘,70~100只鸡共用一个钟形饮水器。地面平养每平方米有效面积不超过7只鸡;网上平养每平方米有效面积可养12只鸡。每4~6只鸡共用一个产蛋箱,置于背光处。平养鸡无论后备鸡和产蛋鸡都应分成若干群,且强弱分开饲养。
4.加强通风换气,最大限度地降低舍内有害气体含量;严格控制温湿度,避免环境不适引起的拥挤堆叠、烦躁不安、啄癖增强。
5.及时移走互啄倾向较强的鸡只,单独饲养,隔离被啄鸡只。在被啄的部位涂擦龙胆紫、黄连素和氯霉素等苦味强烈的消炎药物,一方面消炎,一方面使鸡知苦而退。作为预防,可用发电机用过的废机油涂于易被啄部位,利用其难闻气味和难看的颜色使鸡只失去兴趣。
6.断喙。7~10日龄断喙效果较好,开产前再修喙一次。断喙务求精确,最好请专业人员来做,成功的断喙既可以防止啄癖,又可以减少饲料的浪费。断喙通常在7~9日龄进行,9~10周龄再进行一次修喙,修喙的原则是:上喙切去1/2,下喙切去1/3,使下喙略长于上喙(约2毫米厚度),断喙时要注意止血,烧烙2~3秒钟,并于断喙前2天开始于饲料中加拌维生素K(1克/公斤料),共3天。于断喙同时将强弱雏分群饲养。应选择在凉爽的天气或清晨进行,与接种疫苗和其它管理措施分开实施,以免应激累加。种用小公鸡不断喙或只去喙尖,以免影响配种。断喙后喂以充足清洁饮水,适当加些维生素K、维生素D,饲料应更厚,便于采食。断喙时鸡的刺激较大,生长发育一时受到影响,如限饲时应临时停止限饲1~2周;日粮蛋白质太低时,应临时增加1%~2%。
7.其他措施。①用1%~2%的石膏粉混饲半月,用于防治啄羽;②1%的食盐混饲2~3天,可防治脱肛(注意充足饮水);③选用啄毛灵、啄羽灵等药物用于治疗啄癖;④将蔬菜、青草吊于鸡群之上,以转移其注意力;⑤补喂砂砾,提高消化率。可从河砂中选出坚硬、不易破碎的砂石,雏鸡用小米粒大小,成鸡用玉米粒大小,按日粮0.5%~1%掺入。对原因不明的啄癖鸡,可在饲料中添加氯化钴、硫酸亚铁、硫酸铜、硫酸锰各1克,碘化钾0.5克,石膏10克混匀,为100只成年或2000只雏鸡1天的用量,连用2~3天有效。⑥个体治疗。对于外伤或啄伤要及时治疗,涂擦紫药水、碘酊、樟脑油等,并隔离饲养。对于轻度脱肛的鸡,先用清洁的温水洗净脱出物,用0.1%高锰酸钾溶液消毒后,用手轻轻将脱出组织推入肛门内,将鸡放在安静、阴凉处,只给水,一周不给料,使其停止产蛋,待病愈后再恢复正常饲养。对于脱出组织损伤严重的或反复脱出的鸡只,只能及时宰杀或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