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伍禁忌
1、物理性配伍禁忌
物理性,即某些药物配合在一起会发生物理变化,主要表现为药物的外观变化。
分离现象:两种液体药物经混合后,很快又分解。油类或液状石蜡与水混合,稍许静置,分为两层。这样,在分次用药时,就会造成剂量不准,使药效降低或失去用药的意义
析出现象:两种液体药物混合时,其中一种药物析出沉淀或使药液混浊,这不仅影响了药效,同时也改变了其浓度。樟脑酒精和水混合时,由于溶媒浓度的改变而使樟脑析出,降低了浓度,影响药效。
潮解现象:含有结晶水的药,如碳酸钠与醋酸铝共同研磨时,就会呈现潮解现象。这是由于析出结晶水而失去了药效。
液化现象:两种固体药物混合研磨时,由于形成低熔点混合物,熔点下降,由固态变成液态。水合氯醛与樟脑共同研磨时,形成了低熔点的低熔混合物(熔点为-60℃),产生液化现象,由固态结晶变成油状液体,影响药效。
2、化学性配伍禁忌些药物配合会发生化学变化,不但改变了药物的性状使疗效减弱,甚至发生爆炸。
沉淀现象:沉淀现象是常见的一种化学性配伍禁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液体药物配合在一起时,由于发生化学变化,生成沉淀。如氯化钙遇碳酸氢钠形成难溶性的碳酸钙沉淀;鞣酸类和重金属也能发生沉淀。
产气现象:药物在配制过程中或配制后放出气体,冲开瓶塞,使药物喷出,药效改变,甚至使容器发生爆炸。例如碳酸氢钠与酸类或酸性盐类配合时,其中和作用产生气体,改变了药物的化学性。
变色现象:易引起变色的有亚硝酸盐类、碱类和高铁盐类。如碘及其制剂与鞣酸混合会发生脱色;与含淀粉类药物配合,呈蓝色。
燃烧或爆炸现象:多由强氧化剂与还原剂配合所引起。如高锰酸钾、氯酸钾与鞣酸混合研磨将爆炸;高锰酸钾与甘油混合时易燃烧。可使药物失效。
二、避免措施
药物的配伍禁忌是可以避免的,只要熟悉药物的药理作用及其物理、化学性质,完全可以避免发生:
改变剂型:乳酸钙和碳酸氢钠,若加水制成液剂时,则产生碳酸钙沉淀;如改成散剂便可避免配伍禁忌的发生。
改变混合顺序:如碳酸氢钠和复方龙胆酊先混合,再加水,则碳酸氢钠不能完全溶解而出现沉淀;如将碳酸氢钠先用适量水溶解,然后再加复方龙胆酊,不仅不发生沉淀,同时还可充分发挥药效。
添加第三种成分:就是在配合成分中加一些无害的或不影响药效的第三种成分,如增溶剂、助溶剂、稳定剂或稀释剂等。
调换成分:就是采用作用相同的药物或制剂代替处方中的某一种成分,如硝酸铋6克,硝酸氢钠3克,薄荷水60毫升,配成溶液,结果由于硝酸铋在水中缓缓水解生成硝酸,而硝酸遇碳酸氢钠生成二氧化碳;如改成碱式如碳酸铋,就可避免产生二氧化碳。
增加溶媒:如水杨酸钠与碳酸氢钠各20克溶于60毫升水中,不能全部溶解;但如将溶液量增加1倍,则可制成清澈的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