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季节是水产养殖鱼病暴发流行时期,许多养鱼户见药就用,乱用药,用错药,防治鱼病效果适得其反,有的甚至加重了鱼病,造成死亡。
渔药安全使用须知如下:
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建立用药记录。
二、禁止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如孔雀石绿、硝酸亚汞、氯霉素、六六六、胛胺磷、敌敌畏等)。
三、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应确保鱼类在停药期内不被用于食用,上市前先检测药残。
四、禁止将违规药物添加到饲料及水体中或直接饲喂鱼类,禁止将人用药物用于鱼类。
五、渔药使用应科学合理,必须有专业人士的指导和监督,应提倡使用处方药,杜绝滥用药物。
六、正确诊断,对症下药。用药前要对病鱼进行正确诊断,然后再选用合理的药物和用药途径。
七、了解药物的性能,详细看说明书,注意用量和有效的用药方法,除依据药物繁感性测定结果来选择药物外,还应根据药物的种类和特性,决定药物的使用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