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后退回的药品应怎样管理?
对销后退回的药品,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存放于退货药品库(区),由专人保管并做好退货记录,经验收合格的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方可存入合格药品库(区);不合格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库(区)。
退货记录应保存3年。
2、不合格药品管理的要求是什么?
企业应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其要求为:
(1)发现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上报;
(2)不合格药品的标识、存放;
(3)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
(4)不合格药品报废、销毁的记录;
(5)不合格药品处理情况的汇总和分析。
3、在库药品养护发现哪些情况应抽样送检?
对库存药品应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中,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应进行抽样送检。
库存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统治质量管理机构予以处理。
4、零售企业店堂陈列药品的要求有哪些?
在零售店堂内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应符合规定。
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储存:
(1)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应分开存放;
(2)药品应根据其温度要求,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
(3)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4)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存放;
(5)危险品不应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危险品的储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存放;
(6)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7)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8)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认为污染药品;
(9)陈列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整齐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10)对陈列的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