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管员有权拒收的情况有哪些?
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收货。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企业有关部门处理。
2、药品储存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药品应按规定的储存要求专库、分类存放。储存的具体要求是:
(1)药品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
(2)在库药品均应实行色标管理;
(3)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
(4)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库房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5)药品应按批号集中堆放。有效期的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
(6)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之间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7)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
(8)药品储存时,应有效期标志。对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效期报表。
3、养护组织设置的要求是什么?
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经营规模设立养护组织。大中型企业设立药品养护组,小型企业设立药品养护组或药品养护员。养护组或养护员在业务上接受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
4、养护人员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养护人员主要职责有:
(1)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
(2)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配合保管人员进行仓间温、湿度管理;
(3)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
(5)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和在库时间较长的中药材,应抽样送检;
(6)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复查处理;
(7)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
(8)负责养护用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测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的管理工作;
(9)建立药品养护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