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使用过期药物 有些养鱼户在使用药物时,不看药物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有的虽知道过了期,但以为加倍使用便可达到治疗目的,殊不知过期的鱼药,有效成分大多已分解,有毒物质明显增多,如果使用不当,会造成鱼类中毒死亡,非但治不了病,还会进一步增大损失。
不随意配合使用 鱼病发生后,两种以上药物搭配得当,会增强药效;如搭配不当,则会使药效降低,甚至失效,有的甚至起毒害作用。漂白粉加食盐,硫酸铜加硫酸亚铁,大黄加氨水浸泡,能使疗效明显提高;若是漂白粉加生石灰,前者为弱酸,后者为强碱,二者合用酸碱中和,降低药效;杀菌剂与微生物制剂同时施用,微生物制剂中的有益菌被杀灭,起不到改良水质的作用;敌百虫遇到生石灰,毒性甚至增大10倍,对鱼类产生毒害作用。
注意用药禁忌 鱼、虾、蟹对一些药物极为敏感,在使用鱼药时要特别注意。如淡水白鲳、鳜鱼、虾蟹类等对敌百虫敏感。在养殖中不宜使用,在选用药物时,要注意水产品种对药物的禁忌。
不长期单一用药 不要以为某种药物有效,就长期单一使用,应选择多种有效药物轮换使用,以免产生抗药性或其他副作用,在防治鱼病时应尽量选用一些高效低毒的药物,如中草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