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群一般在20~23周之间进行,混群过早公母分饲难度较大,混群过晚不利于公母分饲和公母鸡和谐相处。
混群前要对公鸡进行最后一次选种,应选第二性征明显,体态无异常,断喙整齐,腿和脚趾强壮且盲,羽毛光亮,体型直立,肌肉健壮发达的种公鸡,同时体型相近的尽量放在同一栏内,对不合格公鸡进行休整(修喙等)或淘汰。混群比例一般在8%~10%之间,根据不同的混群时间和公母f性成熟情况具体实施有差异。在20周前混群则可一次混入足量公鸡(8%~10%),加光后根据公母性成熟一致性及相处程度采取措施,若公鸡野性大则适当挑出1%~3%公鸡,待母鸡适应后再缓缓补足;22周龄先混5%成熟的公鸡,在23周龄再混2%,在24周龄再混余下的2~3%的种公鸡;也可以在22周龄,一次性混进9%~10%的公鸡,在30周龄时,把那些发育不好、肛门颜色较浅、交配不活跃、特重或特轻的公鸡挑出(2%左右),及时淘汰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