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动卫函〔2013〕58号
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种畜场主要动物
疫病净化技术指引》的通知
各县(市、区)动物生卫监督所:
现将省总所《关于印发广东省种畜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指引的通知》(粤动监〔2013〕9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原文可在省总所《广东动物卫生监督网》下载,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3年12月31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种畜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指引》的通知
粤动监〔2013〕94号
各地级以上市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所,东莞、江门、湛江、茂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切实做好种畜场重点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引导和支持种畜企业开展疫病净化,根据国家和我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及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省动物疫病防控实际,我所(中心)组织编写了《广东省种畜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宣传到各种畜场、县(市、区)、乡镇畜牧兽医站、村级防疫员,用于指导种畜场开展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附件:广东省种畜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指引
广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总所
广东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3年12月2日
抄送:省畜牧兽医局。
共分为1页 [1] 当前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