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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畜牧兽医总站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改进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26  来源:省畜牧兽医总站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217

各地(市)、县(市、区)畜牧兽医(水产局)(无公害工作机构)、省农垦绿办:

在党的群众路线开展以来,部中心为切实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水平,广泛征求了无公害农产品地方工作机构和获证主体意见和建议,针对反映较为集中且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进行了改进。现将《关于进一步改进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全省各无公害工作机构在今后的认证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改进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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