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 » 用药知识 » 配伍禁忌 » 正文

兽药储存的基本方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02  来源:河南科技报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511

 

为控制兽药质量的变化,保证兽药的质量和疗效,对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都有相应的规定,有关人员在熟悉药品的理化性质外,还必须掌握兽药贮存的基本方法。在空气中易变质的兽药如遇光易分解、易吸潮、易风化的药品应装在密封的容器中,在遮光、阴凉处保存。受热易挥发、分解和易变质的药品需在3℃~10℃温度下冷藏保存。易燃、易爆、有腐蚀性和毒害的药品应单独置于低温处或专库内加锁存放,并注意不得与内服药品混合储存。化学性质作用相反的药品应分开存放,如酸类与碱类。具有特殊气味的药品应密封后与一般药品隔离贮藏。专供外用的药品因其常含有剧毒药品成分,应与内服药分开贮存。杀虫、灭鼠药有毒,应单独存放。名称容易混淆的药品要注意分别储存,以免发生差错。性质不同的药品应选用不同的瓶塞,如氯仿、松节油,禁用橡皮塞,以免溶化,宜用磨口玻璃塞;氢氧化钠则相反。

 
 
[ 文章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文章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