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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公告(2013年第1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01  浏览次数:330
核心提示:根据我所2013年鉴定工作安排,定于2013年8月9日-10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组织兽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我所2013年鉴定工作安排,定于2013年8月9日-10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组织兽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鉴定工种
  兽用生物制品制造工
  二、 鉴定级别
  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工)
  三、 鉴定人数
  200人
  四、 鉴定报考条件
  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专职从事生产工作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本次鉴定:
  (一) 初中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
  (二) 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含3年);
  (三)中等职业专科学校(中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含1年);
  (四)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
  五、 鉴定考核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8月9日
8:30-18:00
实际操作考核
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开发公司厂区
8月10日
9:00-11:00
理论考核
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开发公司会议室
13:30-17:00
阅卷评分
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开发公司会议室
17:30
成绩公示
 
  六、报名方式
  2013年7月26日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科技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科技楼305室);已申请集体鉴定的考生报考手续由申请机构统一办理。
  七、 报名提交材料
  (一)个人申报审批表;
  (二)工作单位开具的本人本职业(本岗位)工作年限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两人以上需分别开具工作证明;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本人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审批表1张,准考证1张),小2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八、 其他事项
  (一)鉴定考核成绩合格者,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审批后发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本次鉴定只接受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相关生产人员报名。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峰
  联系电话:010-6210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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