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养殖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但由于过去长期忽视管理,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加强生猪养殖污染治理迫在眉睫。从笔者调研情况来看,防治生猪养殖污染必须着力解决3个关键问题。推广“干湿分离、分级沉淀”模式,着力解决污水直排问题。长期以来,一些生猪养殖场排放均未采取任何防治措施,尽管个别养殖场修建了沼气池,但也没有定期清理渣液,这一问题必须尽快解决。从取得的经验和正在推进的实践来看,比较可行的解决方案是采取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分级深沉、定期清理的模式,做到粪便排放减量化。一要督促养殖户加大投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业主限期整改,建好治污防污设施。具体可由环保、畜牧部门指导,乡镇组织实施。二要加大扶持力度。明确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重点,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支持养殖户开展污染防治改造。三要整合项目资金,解决突出问题。生猪养殖直排造成的污染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必须在处理污染源的同时,解决好安全饮水等问题。加强组织引导,着力解决污染排放物出路问题。排放物的消化处理是最根本的问题,从实践经验和有关资料来看,其解决途径主要是发展循环农业,实现资源化利用。按照这一思路,笔者与有关专业人员进行了沟通,发现市场容量其实很大。比如笔者到渔场“猪+渔”养殖现场进行了调查,其猪舍依池而建,上面建猪舍,下面建储粪池,养殖规模200头左右,猪粪发酵后可用于自有及周边60亩水体进行水产养殖,不仅解决了猪粪的出路问题,还大大降低了水产养殖成本。以湖南省澧县为例,据有关技术人员测算,上述产业的现有规模和发展趋势,完全可消化生猪养殖业产生的排放物。猪粪过去长期得不到利用,主要是没有收集储存。因此,关键是乡村两级加强组织引导,促进排需有效对接,同时可探索引进猪粪加工有机肥技术,新建有机肥加工厂。建立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监管乏力的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生猪养殖,防止新的环境污染,笔者有如下建议:一是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县、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畜禽养殖产业布局规划,明确污染防治的长效政策措施,明确乡村两级和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严格实行行政审批。在畜禽养殖场新建、扩建、改建上要切实把住源头,对禁养区一律不得审批,限养区内无环境容量的地区要严格审批。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存在污染的养殖场要限期整顿治理,治理仍不达标的要实行关停。将限养区内存栏50头以上、适养区存栏100头以上的养殖场全部纳入环保监管范围,实时跟踪监管,严防发生新的养殖污染问题。四是强化乡镇监管责任。将养殖污染治理纳入乡镇目标管理考核,督促各乡镇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养殖户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管理。各乡镇应明确告知养殖户发展养殖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及应当履行的责任、义务。对5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应登记造册,报环保、畜牧部门备案,加强对养殖户生产、排放等方面的服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