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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兽药行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23  浏览次数:460
核心提示: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兽药行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3〕19号)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12年度兽药行业基本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12年在各有关单位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我省填报2011年度兽药行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圆满完成,得到农业部高度肯定。兽药行业调查工作对于及时掌握行业基本情况,做好兽药管理工作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督促辖区内所有兽药GMP生产企业按照农业部的时间规定详实填报,不弄虚作假,不瞒报漏报。

二、精心部署,落实责任。各地要将兽药行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作为今年兽药管理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组织,精心部署,落实责任,组织辖区内兽药GMP生产企业登录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gov.cn)或中国兽药协会信息网(www.cvda.org.cn)“兽药行业调查信息采集系统”填报调查内容,务必于6月20日前填报完毕。其中,曾参与2011年度填报的调查对象凭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调查系统;新增调查对象的登录用户名和原始密码,由我厅统一发给各地级以上市农牧主管部门,再由各地级以上市农牧主管部门转发给辖区内的新增调查对象,登录系统后可修改原始密码。填报说明从“兽药行业调查信息采集系统”下载。

联系人:黎晓仪,薛奇峰

电 话:020-37288287,34285697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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