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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集安市进一步完善养殖档案管理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20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43

 

导读:为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建立和完善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建立和完善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吉林省集安市农业主管部门积极行动,进一步完善养殖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当地畜牧业健康发展。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利用乡村集市、养殖技术培训班、科技入户、畜禽防疫等时机,广泛宣传建立养殖档案的重要意义和义务,引导养殖场自觉建立养殖档案。二是统一档案样式。统一印制畜禽养殖档案表格,发放到各乡镇畜牧站,再由各乡镇站做好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档案建立工作。三是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畜禽养殖周期变化,不定期对畜禽养殖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建立情况,并根据各养殖场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养殖场真实、规范填写养殖档案,及时更新养殖档案内容。四是实行政策捆绑制度。在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时,必须查看养殖档案,并以养殖档案生产记录的存栏数量为发放标准,对于未建立养殖档案或档案填写不规范的养殖场,不能享受畜牧业优惠政策。五、强化行政执法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有关规定,对未建立养殖档案或养殖档案填写不规范的养殖场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养殖场,或未按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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