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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养殖业保险工作调研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08  来源:畜牧处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695

各市(地)、县(市)畜牧兽医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促进我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省畜牧兽医局将于近期会同省财政厅、省保监局等单位对养殖业保险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1、基本情况。包括养殖业保险工作执行情况、地方政府组织推进养殖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保费收缴、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匹配情况及相关政策措施等;本地养殖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和经营模式以及主要参保险种、投保规模、投保率、理赔、风险状况、经营结果以及成功经验等;2013年计划情况。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地方政府推进养殖业保险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政府组织机构建设、部门间协调、政策宣传、政策措施、资金筹集、监管与服务等;保险险种、规模、保费收取、参保户投保意愿等;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展业、承保、查勘、定损、理赔、防灾防损、服务质量与政府部门信息沟通等。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3、政策建议和意见。针对本地区在推进养殖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政府政策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综合考虑本地区畜牧业经济发展特点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对扩大本地区覆盖面或规模;对地方自行开展增加补贴险种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对保险经办机构展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其他有关农业保险方面的建议和意见。4、育肥猪养殖保险。调查研究育肥猪养殖保险工作开展的可行性,探讨承保条件、规模标准、保费标准、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各方补贴承担比例、试点范围等具体事宜。

二、调研方式调研采取全省各市县(市、区)问卷调查与深入部分重点市县实地调查、座谈研讨与深入基层单位及农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三、调研时间、地点及人员安排4月9日~12日期间,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省保监局及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共同参与调研。具体时间及安排详见养殖业保险调研工作安排表(附件1)。四、相关要求1、市、县畜牧兽医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调研工作,精心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省调研组完成调研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的内容形成书面材料,认真填写黑龙江省养殖业保险工作调查表(附件2)并加盖部门公章确认。

汇报材料要做到情况真实可靠、数据详实准确、政策建议和意见切实可行。2、材料的报送。省调研组未到达的市县要将材料及调查表于4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省畜牧兽医局(联系人:邰伟,联系电话:13946093586,电子邮箱:13946093586@163.com)附件1: 养殖业保险调研工作安排表附件2: 黑龙江省养殖业保险工作调查表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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